各科研业务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各类课题下半年结题于12月集中受理。为了及时做好此项工作,科研处自即日起至12月10日止开展下半年全院教职工申报各类课题结题材料的受理工作,请各课题主持人认真做好个人课题结题工作,及时结题。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成果材料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2.申报结题人要认真阅读省有关职能部门的课题结题材料撰写和具体材料数量等要求,并严格按照其要求做好各项材料及其装订等工作。
3.课题研究成果原件交到科研处进行审核无误后还回,所有课题成果必须标注项目编号和名称。
4.课题主持人将纸质材料(电子材料)交至科研业务单位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提交纸质材料前须在科研信息管理系统里提交结题申请,科研业务单位完成审核结题信息,并于12月10前将结题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材料发送至丁淑芳钉钉(整套材料做成1个PDF 文件)。
5.材料封面格式见附件1,材料内页从目录后第一页起,从“1”开始须连续编码,如有复印件不便编码的,可手写编码。逾期不予以受理,科研处将报送上级课题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结题鉴定评审。
6.所有课题组如有成员调整,须提前半年办理(人文社科项目调整需发表标有成果编号的成果论文);不能按时结题的课题组须办理延期手续,理由要充分。
7.所有相关表格可在科研服务网“下载中心”和科研信息系统下载。科研信息管理系统从统一门户进入。
附件:1.封面格式
2.各项目具体要求
科研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