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做好2019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科研业务单位:
为加快机构职能转变,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高校自主开展科研,经研究,2019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继续采取备案制,由高校自行组织申报、评审,确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9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青年项目限3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重点项目比例一般不超过全校立项数的20%。
二、立项数量
我校限报10项
三、资助方式
科技项目的研发资金由校企双方共同投入。企业方的资金在课题申报立项评审之前必须以横向课题经费的形式打入学校账户,学校在立项后按照1:1比例配套经费,最高不超过3万元,企业方到账横向经费按校企双方的合同约定使用和管理,学校不提取管理费。
四、工作流程
学院将根据省级课题的要求严格把关,聘请相关专家评审,
优先选择符合产教融合导向、社会应用前景好的项目予以立项,公示一周后报教育厅备案。
五、有关要求
1、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每人限报一项(参与不限)。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指第一负责人)且未完成者,不得再申报。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支持。
2、青年项目立项率一般不低于30%,一线教师立项比例不
得低于80%
3、本项目课题必须与企业技术研发部门共同申请,团队成员须有至少1位企业研发人员。
4、鼓励将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作为科技项目的研究成果。相关成果应被合作单位采纳并产生实际经济效益。
3、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19年10月16日前由科研业务单位统一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103,电子版材料(申报书、备案表)发送至丁淑芳钉钉。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丁淑芳联系电话:0791-83771955
附件1.申报文件
科研处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