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业务单位:
根据《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处10月份集中受理科研项目经费报账工作,请相关人员按照《办法》规定的流程办理报账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办理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月31日;
2.报账受理范围:符合《办法》规定的已结题科研项目和在研项目,报账人在办理报账手续前请认真阅读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3.2016年以前(含2016年)结题且尚有经费未报账的,此次必须办结,此次未办理的,以后不再受理报账申请(详见附表);
4.在研项目申请报销经费的,须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经费支出”栏目下填写费用明细并提交报账申请,待审核通过后打印支出明细表;(单个流程的详细操作说明见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的“帮助”栏目)
5.报账时,须填写报销封面,并附上支出明细和原始票据。
6.劳务费及专家咨询费造表下劳资通知单,落款为“课题名称+课题组”,并由课题主持人签署;
附表:2016年以前结题(含2016年)尚未办结科研经费报销手续的已结题课题清单
科研处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