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机构设置» 科研处部门职能

科研处部门职能

科研处是在校领导和分管领导指导下推动和管理全校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如下:

一、科研管理

1.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科研及科研开发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纵向项目(国家、省级、市级、校级课题)和横向项目的申报、立项、监督实施及验收工作。

3.指导各科研业务单位开展科研业务,组织不定期的重点科研项目联合攻关。

4.制定和完善学校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社会服务

1.组织全校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等社会服务。

2.负责横向课题及其他社会服务类项目合同的签订及中后期管理。

三、学术活动管理

1.负责筹备全校的科研理论专题研讨会、科研培训、学术交流。

2.积极组织或参与校外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同外校有关方面的科研协作和联络工作。

四、科研统计与档案管理

1.建立健全科研人员科研成果档案,对科研成果做到及时收集整理收档,便于查阅利用,确保安全。

2.做好年度科研成果的统计、分类管理工作。

五、科研成果评价管理

1.认真做好我校一年一度科研成果评奖的组织工作

2.积极组织、参与上级科研成功成果评奖的组织工作

六、科研经费管理

1.协助财务部门做好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

2.做好一年一度的科研成果奖励金额的计算、发放工作

3.做好高层次科研成果随时奖的发放工作

七、日常公务管理

1.做好各种文件的签收、传阅、发放及处理工作

2.做好科研图书资料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3.负责处理好与各科室的协作关系,作好日常事务工作

八、其他方面

积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自觉当好校领导在科研管理中的参谋和助手。